明天是4月1日,也是南京维修资金交存新规正式实施之日。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提醒,如果市民觉得按老标准交存划算,就得抓紧这最后一天时间了。
据了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现行的南京维修资金按照房屋总价交存,即购买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房款的2%交存;购买高层(含设电梯的多层)商品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款的3%交存。
建设部、财政部于去年12月4日下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后,有关维修资金的交存方法开始掀起变革。按照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应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南京于3月初正式下发落实国家意见的相关通知,并明确表示,4月1日起,新交存维修资金的住宅一律按面积算,并不再区分多层、高层以及物业类型。具体交存标准为,商品房:配备电梯的120元/平方米,不配备电梯的75元/平方米;经适房: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不配备电梯的50元/平方米。
由于两种交存方式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因此部分房源维修资金按新办法交和按老办法交相差较大,南京房管部门为此特留出3月份作为政策过渡期。在这个月期间,浦口等按老办法交存划算区域的上千居民已相继按总价交存了维修资金。南京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提醒,今天是按老办法交存维修资金的最后一天,如果觉得按老办法交存划算的市民应尽快抓紧时间前往交存窗口办理。其中交存维修资金需要的条件为:该房屋已具备办证条件,即要有鉴证过的买卖契约、购房发票以及所购住宅的分层分户平面图。
此外,以下五个地方可以交存维修资金:
1、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维修资金主城区受理网点:
华侨路35号房地产交易市场3楼 电话:84721681
大光路49号宏鹰大厦4楼 电话:84499763
龙蟠路9号兴隆大厦5楼 电话:85525160
2、商品房维修资金江宁区受理网点:
金箔路577号江宁区房产交易大厅 电话:52281085
3、商品房维修资金浦口区受理网点:
象山路1号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电话:58115480
浦东路7 2号浦口区房地产交易登记分中心 电话:58856137
4、商品房维修资金六合区受理网点:
雄州东路1号六合区政务中心 电话:57130543
5、房改房维修资金受理网点:
华侨路75号3楼 电话:84716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