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齐中熙)记者26日从正在召开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上获悉,新修改的《中国消费者协会章程》明确,未来中消协将设立消费者保护专门委员会。
为了适应消费维权形势的发展变化,推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专业化,新修改的章程规定,“中国消费者协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程序设立若干消费者保护专门委员会”。
据中消协负责人介绍,所谓消费者保护专门委员会,是各地消协组织在实践中创造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就是根据不同的专业领域设立不同的专业委员会,邀请业内专家参与,专门处理该领域的消费者投诉,对该领域的商品、服务进行专业化监督,提供专业的消费指导意见。如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就分别设立了汽车、珠宝、家具等12个专业委员会。
此外,章程中还进一步明确了中消协的经费来源。章程明确:“本会经费来源主要由政府资助,同时在不影响公正性的前提下接受社会捐赠及取得其他合法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