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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点>广州:拆迁300户、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需申请听证
拆迁300户、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需开听证会
http://www.dayoo.com http://www.dayoo.com 2008-10-08 10:08 来源: 南方网 发表评论(0)
《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听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日前正式开始实施。其中规定,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拆迁户300户以上的拆迁许可申请,应当组织听证。
规定明确,拆迁许可听证的具体组织实施部门为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许可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应公开举行。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或拆迁人申请不公开的,可以不公开,但涉及公共利益的除外。
按照规定,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或拆迁户300户以上的拆迁许可申请,应当组织听证。而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延期不需组织听证。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拆迁许可事项,可以组织听证。
拆迁许可听证围绕申请人的拆迁许可申请是否符合《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拆迁许可条件进行,特别是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落实情况等。关于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听证时拆迁许可申请人要说明已按照市国土房管局提供的示范文本制定,并进行可行性说明。有安置用房的,应说明安置用房的产权自有且无抵押。
规定还明确,关于拆迁资金落实情况,拆迁许可申请人应当在听证时出示在拆迁专项资金监控账户存款的银行进账单原件,并说明存款数额是否已符合要求。组织拆迁许可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南方网) 记者:yex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