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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购物防三大“硬伤”
【时间:2007-9-30】【已阅 次 】 【来源:】【作者:】
市消委会:消费提示 电视购物防三大“硬伤”
深圳新闻网讯 昨日(29日),深圳市消委会公布统计数据,今年1~9月共接到消费者投诉和咨询99宗,9月占28宗,呈快速上升趋势,投诉热点集中在手机等电子产品质量问题。
9月10日,消费者崖小姐被一则手机电视购物广告吸引,遂通过电话购买了一部手机,价格是1988元。广告承诺,该款手机享受“三包”服务。3天后,崖小姐发现,手机电池的待机时间与广告宣扬的不符,她致电商家要求退货。岂料商家以各种理由拖延,后来商家称该款手机不能退货只能更换。
这样的案例不在少数。市消委会告诫电视购物存在三大“硬伤”,分别是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售后服务无保障。虚假宣传包括广告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和销售“三无”产品、问题产品;虚假承诺表现在电视广告中承诺的“三包”无法兑现;售后服务无保障表现在商家对销售出去的产品质量问题置之不理,或者购买地未设售后服务点,消费者保修维修成本大大提高。
为此,市消委会再次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电视购物要注意以下几点:不要过于轻信广告宣传;事先掌握选购商品的相关信息,不可盲目听信广告中绝对化的承诺,要确认商品的颜色、大小、功能、与其他商品的互换性等基本信息,还要了解商品发送的日期、到货日期,订单和付款确认,以及商品退换货的条件、期限,规定的退货时间等细节问题;尽量采用货到付款的购买方式,收货时应及时验货,商品存在瑕疵、损坏、功能不全等问题,应拒绝付款;电视购物出现问题,要及时向消委会或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李纬娜 张兴衍 通讯员 周珏)